董事长用内幕消息炒股亏损1.39亿,以内幕交易罪被判刑
2021-06-20 11: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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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十六日下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布,一起犯罪金额高达8.37亿元的内幕交易案件。2016年,在为上市公司与投资公司之间的股权合作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首善集团董事长吴某、财务总监李某等三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利用该公司实际控制的9个证券账户,大量交易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购买金额超过8.37亿元。但是,在这一波的买卖中,首善集团总共损失了1.39亿多元。随后交易失败。今年三月,吴某等三人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上海检察三分院起诉。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车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根据记者查询,此案正是首善财富董事长联合下属内幕交易宝新能源股票案件。


  经审理发现,2016年,深交所上市公司宝新能源(000690.SZ)为转型发展,拟开展金融业务,寻找相关并购目标。同一年9月4日,经原首善财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正新介绍,时任宝新能源董事长宁远喜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董事长陈玮相识。第二天,吴正新到东方富海向陈玮等人介绍了宝新能源的相关情况,随后又通过邮件将《东方富海2015年度工作报告摘要》等资料转发给宝新能源对外投资负责人刘某某,撮合双方进行股权合作。同一年九月十三日,经吴正新安排,东方富海董事长陈玮等多名高级管理人对宝新能源进行了调查,达成了股权合作意向。作为双方股权合作的中介绍人,参与当天的调查并了解了上述意向。

  2017年1月3日,宝信能源发布资产收购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宝新能源发布了关于受让和增资东方富海涉及相关交易的公告,并于二月二十七日复牌。此次宝新能源与东方富海股权合作事项为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9月13日至2017年2月25日,吴正新系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截至2016年9月中旬,被告人吴正新在公司会议上将上述内幕信息告知财富集团财务总监被告人李某、交易部被告人车某某等人员。根据吴某某的指示,财富集团通过实际控制的9个证券账户大量交易宝新能源股票,具体由李某负责财务部开立证券账户,调拨资金和融资付息等;由车某某负责交易部进行股票交易。


  2016年9月14日至12月30日,财富集团通过上述证券账户共购买宝新能源股9747万多股,购买金额8.37亿多元,截至2018年11月26日全部销售,其中敏感期内销售1548万多股,销售金额1.35亿多元,宝新能源复牌后销售8198万多股,销售金额5.62亿多元,共亏损1.39亿多元。


  另外,从证监会网站上可以看出,宝新能源内幕交易案件早在2019年就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另外,从证监会网站上可以看出,宝新能源内幕交易案件早在2019年就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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